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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會討厭我自己。
好多字常常會忘了怎麼寫,比如這齣戲的齣,
自我防禦的禦,像個傻子的傻,甦醒的甦。
想不起來的時刻,牙齒咬齧著嘴唇都顯得無力。
而我最不會的技能就是求助,最擅長的就是忍耐。
週而復始,磕磕碰碰。
平凡恬靜的日子過久了,就真以為自己可以放下些什麼,
然而當那些友善溫暖的手朝我伸過來時,我便深深深深地絕望了起來。
我怎麼可能不討厭我自己,因為我從來都不願意花心思去記得那些珍珠般貴重的字眼。
我其實又實際又冷漠。
我以為Hermann Hesse 的<徬徨少年時>有多好,
然而或許是太晚看這本書了,
扉頁的一句:
「我只是想要努力生活得與我從我真正的自我之中來的一些啟示相一致而已。
為什麼會這樣地艱難呢?」
我也只是震動的理所當然。
在最需要的時間點錯過了,後來相遇那一刻的天空底下就是清清白白的影子和光,
如此而已。
我實在無法欣賞那些既精巧又輕柔如羽毛的美麗,
究竟是口味太重還是太淡?
那些被擄獲的心竟然口口聲聲的以為自己毫不俗氣,這太讓人困惑了。
我寧願直接選擇狼狽不堪地去擁抱俗氣,
我從不懷疑也不會去掩藏這個世界有多庸俗有多陳腔濫調,
因為他們老老實實的存在著,安安份份地存在著,
他們自己是自己的根,不用天使不用雪花不用小鈴鐺,
我相信愛情本身絕不會嚮往愛情,言語本身絕不會嚮往成為一種詩意的語言。
所有人事物本身的存在對我而言已經光燦得宛若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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